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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上半年学术讲座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08日 18:21 / 点击率:

陕师院研函20214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高水平学术讲座是传播学术见解、活跃学院学术氛围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有效平台,现启动报送2021年度上半年学术讲座计划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讲座内容及选题要求

    (一)选题适当:要注重思想性、学术性,做到贴近学生思想脉搏,关注社会热点,丰富学生专业知识。

    (二)内容新颖:主要包括各学科及专业领域的前沿理论动态、研究热点、发展方向等,以增强学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深入理解,完善学生专业知识结构,拓宽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

    (三)正确引导:学术讲座要健康、严谨、科学,给学生以正确的“三观”引导,不得有与国家方针、政策相悖的内容,不得散布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和观点。

    二、主讲人

    校内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教师,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中级职称教师,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或为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在其所从事的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丰富的实践经验及一定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我校遴选在聘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所做学术讲座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神禾大讲堂”管理试行办法》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将学术讲座活动纳入本部门科研工作计划,其“2021年度上半年学术讲座计划”(见附件1)由部门学术委员会审定,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学科建设与科研处。职能部门的学术讲座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学科建设与科研处。各部门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论证,确保质量。经申报的学术讲座于讲座开讲前一周提交《学术讲座申请表》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二)2021年度上半年各二级学院至少举办2场(各校级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原则上至少举办1场)、省级科研平台至少举办1场。

    四、其他说明

    (一)各承办单位可将面向跨学院、跨学科的讲座推荐为校级学术讲座。同时,承办单位负责讲座宣传与信息发布、讲座现场组织和专家对接等。

    (二)学术讲座不含人才培养方案、以讲座形式开设的课程,各类教学培训,各类资格证考试培训,各类项目推荐、活动推广,会议讲话、文件宣讲,面向教师的教研类、经验总结类、座谈指导类。

    (三)同时请校内各部门报送2020年度下半年(71日至1231日期间)的《学术讲座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2)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四)202131日至3日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德勤楼325室,并将电子版材料以“**学院(部门)+2021年度上半年学术讲座计划表/2020年度下半年学术讲座完成情况统计表”命名,按要求发至指定邮箱(shanxijykyc@163.com)。

     

    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李

    话:029-81530055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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