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社科界联合会通知,现将“2019年度陕西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研究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题方向 
  
 
1.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研究; 
  
 
2.关于农村移风易俗的调查研究; 
  
 
3.关于建立乡村长效清洁机制的调查研究; 
  
 
4.关于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的调查研究; 
  
 
5.关于“两山理念”的陕西实践研究; 
  
 
6.关于“大棚房”整治后的休闲农业发展问题研究; 
  
 
7.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问题研究; 
  
 
8.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研究; 
  
 
9.关于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问题研究。 
  
 
10.关于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振兴综合示范的调查研究。 
  
 
申报人在选题框架下,可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拟定具体的题目进行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各项目申报学院、部门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 
  
 
2.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政策解读能力、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19年度陕西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研究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329办公室。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传至指定邮箱(shanxijykyc@163.com)。 
  
 
(三)申报截止时间截止至 7月23日,逾期上级部门不再受理。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每项拟资助经费4万元,立项后拨付项目经费的50%,按时结项评审合格后拨付剩余的50%。 
  
 
四、相关要求 
  
 
1.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社科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负责人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未经省农业农村厅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省社科联撤销项目: 
  
 
(一)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二)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三)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四)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项目,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名单,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退回研究经费。 
  
 
3.2019年度项目结项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 
  
 
  
     
  
 
联系人:贺 娟               联系电话:029-81530054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