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有关部门:  
  
  
  
  
 
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2015年-2018年)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前教育重大招标课题(2014年)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博士)引进科研启动项目(2014-2018年)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扶贫科研项目(2018年)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可申请结题: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要求相符。  
  
 
2.结题的项目要有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完成并署名“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的成果,且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成果应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 
  
 
4.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项目(含立项编号)”等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结题程序 
  
 
1.项目主持人填写校级项目结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各一份; 
  
 
2.科研秘书收取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包括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各系组织二级学术委员会对结题材料进行审议,每个项目至少有三位本研究专业相关的专家(非本课题成员且具备高级职称)在结题报告中签署意见,并签名; 
  
 
4.科研秘书统一将审核后的结题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 
  
 
四、具体要求  
  
 
1.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9月10日-9月20日。 
  
 
2.材料装订范式:结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成果复印件各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依次装订。 
  
 
3.此次只受理2017年立项项目结题延期申请,对2017年之前的项目未提交结项材料,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严格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4.各相关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并将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打包后统一发至我处邮箱(shanxijykyc@163.com)。  
  
 
联系人:贺 娟             联系电话:029-81530054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