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科建设、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科研项目科、学科建设科、成果转化科三个科。其工作职责包括:

1、制定并落实学校学科、科研发展规划。

2、各级各类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合同管理、经费管理、进度检查和结题工作。

3、学校科协、社科联管理。

4、省级重点研究基地、科普基地、校级科研机构的培育、申报、建设和评估工作。

5、科技成果转化。

6、各类优秀成果的培育、统计和推荐。

7、高层次人才、团队等科研队伍建设。

8、学科建设管理。

9、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

10、校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11、为教职工提供科研政策咨询。

12、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工作的科研信息审核。

1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数据的统计填报。

1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