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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6年旬邑县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提升和经济产能结构优化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22:21 / 点击率:

陕师院研函〔2026〕11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双方产学研交流合作,借助省社科联独特的智力资源优势,破解旬邑县高质量发展难题,探索重点领域基础补短、城市乡村深度融合、发展动能加速转换路径,为旬邑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推动实现社科智库、高校学术和地方需求互联互通新格局。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和旬邑县人民政府,联合设立2026年旬邑县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提升和经济产能结构优化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一)重点课题

县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水安全保障研究

重点课题主要研究方向:提升旬邑县域水资源治理和供水保障能力,通过对县域内水库进行扩容提升,从基础项目建设方面提升县域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用水保障能力相关机制研究。

(二)一般课题

1.现代化灌溉体系建构与县域粮食安全的提升路径研究

2.水网建设重大项目对县域交通网络的影响及协调机制研究

3.县域智慧水利治理体系与水资源精准调配机制研究

4.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县域交通拥堵治理与公共设施空间优化研究

5.县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空间重构与人居环境提升机制研究

6.数字化治理视角下县域民生服务保障与医保政策执行效能研究

7.“十五五”时期旬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产业空间协同机制研究

8.旬邑县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与政策研究

9.旬邑县油气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路径研究

10.县域水利设施风险防控对策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和旬邑县人民政府联合组织实施,面向陕西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我校限报3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所申报的课题需与个人研究领域有一定关联性。项目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各推荐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在汇总表上签署明确意见。

4.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1.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份)、《论证活页》(一式份)及汇总表一份、《意识形态审查表》一份,行政教辅人员申报项目须由项目所属学科方向所在的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后统一报送至德勤楼325办公室。

注意事项:1)《申报书》《论证活页》《汇总表》中填写选题编号;(2)《申报书》纸质版“承诺书”须申报人本人签字、参与人签字;(3)申报学院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总表《意识形态审查表》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4)《论证活页》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学校信息;(5)《申报书》《论证活页》A3正反打印中缝装订,申报材料无需彩印。

2.请提前发送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二者均须WORD文件格式)《意识形态审查表申报书》及汇总EXCEL文件格式)至邮箱:ssy_kyc_xmk@163.com。发送邮件命名“学院+2026旬邑县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提升和经济产能结构优化研究项目”,二级文档注明申报人姓名及所申报专项名称未按要求命名的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上午9点(务必先发送电子版),逾期无法受理。纸质版材料交于2月24日上午9-10点间交至德勤楼325办公室。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旬邑县人民政府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每个项目资助1-5万元,资助经费在项目结项后,由省社科联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日。项目成果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体现研究人员较高的研究水准,每项选题需书面提交2万字以上结题报告及3-5千字左右的资政报告。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可附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资料;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研究课题要强化一线走访调研,注重与旬邑县域相关工作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要有新发现、新观点、新见解,在政策研究领域有新内容和新方法。研究成果要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突出实践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转化为制定(修订)政策、推动工作的实际举措。

(三)省社科联和旬邑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和旬邑县人民政府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旬邑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和旬邑县人民政府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联系刘谨

联系方式:81530055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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