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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16:27 / 点击率:

陕师院研函〔2026〕62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2026年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导及引育人才作用,着力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不断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研究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所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年度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正处级领导职务(含)或二级调研员(含)以上职务。

(四)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6月1日后出生)。

(五)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避免浪费社科研究资源,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类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其负责人不得申报;

2.在研的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省社科联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其负责人不得申报;

3.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类研究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年内,其负责人不得申报;

4.申报单位和申请人要比对2023、2024、2025年已立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对相同和高度相近的课题不予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

(二)申报学科分15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考古学,文学,艺术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

(三)项目选题必须符合本申报《通知》的总体要求,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请人可根据《2026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项目选题并选择15个学科中相对应学科进行申报。课题名称应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不加副标题

(四)申请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重点聚焦“十五五”时期陕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力求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五)申请人依据申报条件,在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择一申报,不得同时兼报,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主要参与人不超过5人,主要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六)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

四、项目立项与结项

(一)省社科工作办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经省委宣传部部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在陕西宣传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正式立项。

(二)年度项目立项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青年项目立项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项目研究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性拨付。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四)省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或专著(不少于8万字)。原则上,研究报告要在2028年10月底前完成;专著要在2029年10月底前完成。

(五)省社科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的论文。年度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中文核心期刊(认定4种: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及“扩展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央和国家机关主办的报纸及省级党报理论版)上发表至少1篇与立项课题内容相关的论文。青年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公开刊物或省级(含)党报党刊上发表至少1篇体现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的论文。所有成果须标示“2026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青年)项目”字样(报纸上刊发的文章可除外)。课题结项严格按照《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五、申报程序

(一)年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请登录新版《陕西社科综合管理平台》(https://www.sxxc.gov.cn/sxsk)。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需先行注册后,申报者再进行个人注册和项目申报(已有系统账号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登录填报)。建议下载谷歌或火狐、搜狗、360浏览器。

1.申报系统于622日上午8时正式开放;

2.学科建设与科研处于71-2日统一审核,审核期间项目申报人务必随时关注审核进度,被退回须及时修改提交。

3.学科建设与科研处于73日提交省级审核,审核期间项目申报人务必随时关注审核进度,被退回须及时修改提交,并联系科研处审核(029-81530055)。

4.请申报人根据时间节点提前填报提交,预留反复退改时间,7月6日下午18时系统关闭。

5.《2026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及《2026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在系统内“资料提交清单”处点击完成电子版上传。上传文档统一命名为“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不得出现单位、姓名等其他信息。经省级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加盖项目编号的水印版。

6.申报者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6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纸质版须在系统内下载水印版,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二)青年项目实行线下申报评审,不需登录《陕西社科综合管理平台》。申请人填写2026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申请书》及《2026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课题论证活页》,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时提交《申请书》2份,《课题论证活页》6份。

(三)申请人填写申报单位统一使用本单位规范名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不得使用二级单位名称。系统内填表时,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

(四)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申报材料由二级单位统一汇总审核,行政教辅部门申报提交至研究方向所属学科所在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基层党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资格、申报内容及其意识形态、师德师风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资格和申报质量。填写本单位《2026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2026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此表格式不得更改,及《意识形态审查表》。《汇总表》须按《课题指南》中的学科分类填写,一类一表,必须与年度项目申报系统中的学科分类以及青年项目实际申报学科保持一致,不可混淆,且须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六)申报材料电子版由各学院统一发送至ssy_kyc_xmk@163.com,纸质版受理时间202677日,由各学院统一交至德勤楼325办公室。务必先发送电子版。逾期无法受理。不接受个人申报。

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和论证工作,请各学院做好资格审核、材料规范及汇总整理工作。

 

联系人:刘谨

联系电话:029-81530055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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