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研函〔2021〕25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选拔与管理办法》(陕师院〔2015〕3号)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安排,决定对校级高层次人才进行届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任期届满的高层次人才(附件1);
二、考核内容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选拔与管理办法》(陕师院〔2015〕3号)规定的相应层次的职责与任期内目标。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高层次人才围绕职责与工作目标,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填写《高层次人才届满考核表》(附件2)。
2.基层考核。各二级学院召开学术分委会会议,由高层次人才汇报任期内的工作完成情况。学术分委会根据高层次人才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提出考核建议结果。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对学术分委会考核建议结果进行审议,确定考核等次后报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3.学校考核。学校对任期届满高层次人才进行考核,确定任期考核结果并公示。
三、工作要求
1.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要组织专人对高层次人才所填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和准确,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考核工作。
2.各类高层次人才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3.各学院要在2021年4月12日前完成基层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材料及结果报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4.《高层次人才届满考核表》一式3份(A3套印),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装订成册(模板见附件3)。电子版:个人材料(《高层次人才届满考核表》、支撑材料(PDF版))以“第*批次+姓名”命名,部门材料(个人材料及部门汇总表)以“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命名,统一发至指定邮箱(shanxijykyc@163.com)。
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李 浩
电 话:029-81530055
附 件:
1.高层次人才考核名单
2.高层次人才届满考核表(学科、学术、中青年骨干)
3.装订模板
4.高层次人才汇总表
5.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选拔与管理办法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