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研函〔2021〕55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陕师院综〔2018〕28号),学校将开展2019年度省级青年创新团队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中期考核、2021年度科研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省级青年创新团队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中期考核
1.科研创新团队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与支撑材料一同胶装成册,封面用白色铜版纸,一式3份),报告中所有填写的数据内容时限为2019年9月至2021年2月;《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年度进展报告(2020)》(附件2,一式3份)。
2.准备答辩PPT(5-8分钟,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科建设与科研处组织专家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考核,考核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将会通知到相关二级学院、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
二、2021年度科研创新团队遴选工作
(一)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以校级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或省厅级以上科研平台为依托;
2.具有稳定的骨干成员和研究方向,明确的发展目标;
3.具有良好的学术氛围和研究基础;
4.具备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产出创新研究成果的能力;
5.团队成员一般由6-8人组成,其中具备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团队成员要相对固定,每人只能参加一个科研创新团队。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建交叉科研创新团队。根据团队建设需要,可吸收我校退休教授或校外专家作为创新团队顾问。
(二)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条件
1.学校聘任的正教授或省厅级以上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
3.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4.近五年科研业绩应满足以下基础条件任一条:
(1)CSSCI、CSCD来源期刊发表论文5篇;
(2)被SCI(三区、四区)、SSCI收录论文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篇;
(3)被SCI(二区)收录或新华文摘全文发表论文2篇;
(4)被SCI(一区)收录论文1篇;
(5)在《Science》或《Nature》发表论文1篇;主持国家级项目或教育部项目;
(6)主持横向课题且累计到账经费达到100万元;
(7)主持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学术研究工作,且成果代表作在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8)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三)遴选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创新团队,提交《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3,与支撑材料一同胶装成册,封面用白色铜版纸,一式3份),《科研创新团队申报简表》(附件4,一式3份),由所在部门推荐,报学科建设与科研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科研创新团队由学科建设与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材料报送
纸质版于5月26日前报送至德勤楼325室。
电子版分别以“团队名称+建设计划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申请书/申报简表”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ssy_xkjs@163.com)。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李 浩
电 话:029-81530055
附 件:
1.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报告
2.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年度进展报告
3.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
4.科研创新团队申报简表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