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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创新团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19日 09:57 / 点击率:

陕师院研函202155

各二级学院、相关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陕师院综〔2018〕28号)学校将开展2019年度省级青年创新团队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中期考核2021年度科研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省级青年创新团队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中期考核

1.科研创新团队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与支撑材料一同胶装成册,封面用白色铜版纸,一式3,报告中所有填写的数据内容时限为20199月至20212月;《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年度进展报告(2020)(附件2,一式3

2.准备答辩PPT(5-8分钟,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科建设与科研处组织专家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考核,考核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将会通知到相关二级学院、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

    二、2021年度科研创新团队遴选工作

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以校级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或省厅级以上科研平台为依托;

2.具有稳定的骨干成员和研究方向,明确的发展目标;

3.具有良好的学术氛围和研究基础;

4.具备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产出创新研究成果的能力;

5.团队成员一般由6-8人组成,其中具备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团队成员要相对固定,每人只能参加一个科研创新团队。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建交叉科研创新团队。根据团队建设需要,可吸收我校退休教授或校外专家作为创新团队顾问。

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条件

1.学校聘任的正教授或省厅级以上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

3.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4.近五年科研业绩应满足以下基础条件任一条:

1)CSSCI、CSCD来源期刊发表论文5篇;

2)被SCI(三区、四区)、SSCI收录论文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篇;

3)被SCI(二区)收录或新华文摘全文发表论文2篇;

4)被SCI(一区)收录论文1篇;

5)在《Science》或《Nature》发表论文1篇;主持国家级项目或教育部项目;

6)主持横向课题且累计到账经费达到100万元;

7)主持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学术研究工作,且成果代表作在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8)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遴选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创新团队,提交《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3,与支撑材料一同胶装成册,封面用白色铜版纸,一式3),《科研创新团队申报简表》(附件4,一式3),由所在部门推荐,报学科建设与科研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科研创新团队由学科建设与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材料报送

纸质版于5月26日前报送至德勤楼325室。

电子版分别以“团队名称+建设计划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申请书/申报简表”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ssy_xkjs@163.com)。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方式

人:李  

   话:029-81530055

 

 件:

1.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报告

2.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年度进展报告

3.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

4.科研创新团队申报简表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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