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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校优秀科研成果经费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8月05日 11:54 /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陕师院研[2017]1号),现开展2018年度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工作,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条件

1.奖励范围:凡学校在册教职工,201811日—1231日期间作为第一完成人(含主编、项目主持人、专利发明人、第一作者)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且以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均可申报学校科研成果奖励;

2.奖励条件:参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陕师院研[2017]1号)(附件一)。

二、奖励流程

1.教师个人申报,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录入成果相关信息,填写并提交《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科研成果经费奖励申请表》;

2.各二级学院对照科研系统信息审核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初审签字盖章;

3.各科研秘书整理汇总后统一报送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4.学科建设与科研处进行审核,确定拟奖励优秀成果;

5.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公示无异议;

6.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发文;

7.由财务处将奖励经费划拨成果第一完成人(课题主持人)。

三、申报材料及其要求

1.各成果完成人需填写并提交《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科研成果经费奖励申请表》(附件二)、成果材料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复印及证明材料附在申请表后统一装订);

2.成果材料复印件包括:

①论文类: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检索证明(含分区证明)等; 

②著作类: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

③项目类:项目申请书(国家级项目)、项目立项文件等;

④专利、软件著作权及成果转化类:专利授权页、软著权授权页、专利申请相关费用票据复印件、成果采纳采用证明等;

⑤获奖类:获奖文件、获奖证书;

3.各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登记汇总表》(附件三)及所在单位个人奖励申报书纸质版及电子版后报送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全体教职工,组织并指导教师查看通知并下载相关报表,组织奖励申报工作。各二级学院务必保证上报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2.同一篇论文若被两个或两个以上检索系统同时收录,按最高论文奖励申报一次;

3.学校以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公布的SCIE数据库(2018)作为分区和影响因子的标准,分区按大小类就高统计,影响因子按2017年统计。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间:20199296

   点:行政楼325办公室

人:张正威     

联系电话:029-81530055

电子邮箱:shanxijykyc@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学科建设与科研处办公室。

 

附件一: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附件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科研成果经费奖励申请表

附件三: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登记汇总表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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